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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侵权
商标侵权(Trademark Infringement)即商标侵权行为,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,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或者其他干涉、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,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。
  • 1

    商标侵权认定

    涉嫌侵权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比较,可以认定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情形包括:

    (一)文字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
    1、文字构成、排列顺序均相同的;

    2、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、字母大小写、文字横竖排列,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;

    3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、字母、数字等之间的间距,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;

    4、改变注册商标颜色,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;

    5、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内容,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;

    (二)图形商标在构图要素、表现形式等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;

    (三)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的文字构成、图形外观及其排列组合方式相同,商标在整体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;

    (四)立体商标中的显著三维标志和显著平面要素相同,或者基本无差别的;

    (五)颜色组合商标中组合的颜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,或者基本无差别的;

    (六)声音商标的听觉感知和整体音乐形象相同,或者基本无差别的;

    (七)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效果或者听觉感知上基本无差别的。

  • 2

    商标侵权赔偿标准

    1、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,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;

    2、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;

    3、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,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

    《商标法》第六十三条,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,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;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;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,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,情节严重的,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。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。

   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,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,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,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;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、资料的,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、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、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。

  • 3

    商标侵权被起诉怎么处理

  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该是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或者利害关系人。如果原告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或者利害关系人的,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不合格的抗辩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为两年,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侵权当天开始计算。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两年以上的,诉讼时继续侵权的,人民法院应该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内,对被告作出停止侵权的判决。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:

    (1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;

    (2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;

    (3)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;

    (4)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;

    (5)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,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;

    (6)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;

    (7)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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