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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驳回
商标驳回是指驳回申请人对于注册商标的申请,如果商标不符合《商标法》规定的注册商标申请条件,商标管理局会依法驳回注册商标申请。我国对于商标实行统一管理,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,并且缴纳注册商标费用,还需要在注册商标到期前及时续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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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商标驳回后怎么处理

    1、商标驳回后,可以根据情况向商标局复审。

    2、避免引证近似商标,修改个别元素重新注册

    3、对引证商标中的已满3年不在市场中使用的商标提出撤三

    4、组合商标若因图形部分驳回,通过对汉字部分重新注册取得成功

    5、登记版权

    6、若驳回复审失败,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

    7、若一审失败,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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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商标驳回如何复审

    商标注册被驳回要在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,申请复审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:

    1、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

    2、复审申请书;

    3、商标驳回通知书;

    4、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;

    5、根据实际情况,需要的其它材料。

    《商标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,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。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。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。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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